律所动态
找最好的律师 打最有把握的官司
目前,律师业务日益专业,执业领域发展越来越精细化,为全面整合业务结构,开拓更大的法律服务市场,提升团队的专业技能,我所成立了“刑事业务团队”,从而迈出了建设以团队化为基础的综合型律所扎实的一步。
该团队负责人为律所主任周鹏律师、执行主任薛潮平博士,团队成员有专职律师颜毅豪、专职律师余庆锋、律师助理卢文龙、门若庭、邹嘉琪。
该团队由从业十余年的专业刑辩律师主导,旨在为被追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提供刑事诉讼全阶段、全方位的刑事辩护与刑事诉讼代理服务;为公司、企业等单位与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刑事控告、刑事应急等各类刑事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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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简介
广东格昂律师事务所主任 周鹏律师
广东格昂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广东格昂律师事务所主任;曾系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现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公益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北大法宝—刑事诉讼应用系统》特约作者。
周鹏律师先后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共中央党校,硕士研究生学历,逾10年的政府部门工作经历。
周鹏律师只受理刑事案件,因为专注、所以专业,执业以来参与及亲办案件300余起,其中不乏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城管“砸死”瓜农案、深圳市光明新区“12.20”特大滑坡案、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张某运输800公斤毒品案、深圳市广明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诈骗案、“使命2017—6”特大走私案等一系列重大、复杂、疑难、督办案件, 众多案件的当事人被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不予起诉、宣告缓刑以及免除处罚,其以优质的人脉资源、精湛的刑事辩护技能深得当事人的信任、委托人的好评以及刑辩界的肯定!
执业理念:没有律师的据理力争,权利从来就是一纸空文!
广东格昂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薛潮平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安徽大学诉讼法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法学博士。
199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其后在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刑事侦查、公诉工作多年后辞去公职加入专职律师队伍。2008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201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证据法学研究院,获证据法学博士学位。其后先后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北京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守静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合伙人,从事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2018年8月加盟广东格昂律师事务所任职,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代理。现为深圳市律师协会刑诉委员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方圆》杂志特约撰稿人、国内高校法学院兼职教授。
长年致力于诉讼法、证据法和律师学的研究,近年来出版专著三部、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参与省部级项目四项。在经年的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生涯中,始终心怀“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法治情怀,笃信“吹尽狂沙始到金”的法治理想终将落地生根,勇于探索重大疑难案件中刑事辩护与民事诉讼代理的新亮点,不断开创维护当事人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新路径。
广东格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颜毅豪
先后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具有多年的从警经历,善于从司法机关的角度切入分析案件,准确把握司法工作人员的办案心理,对于案件的分析有理有据有节,所办案件均能取得当事人及办案机关的认可。有准确的分析判断能力和缜密的逻辑推理能力;为人正直,富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诚实信用的优秀品格。
执业以来,以“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的执业理念,秉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以及奉行“精准化有效辩护”的办案宗旨,办理了多起经得住历史检验的案件。其中诸多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撤销案件、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宣告缓刑等良好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深得当事人及家属的信任与好评。
广东格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余庆锋
大学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学位。
曾在惠州某基层法院工作多年,协助办理近千余宗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实务经验较为丰富,熟悉掌握刑事案件审判流程,精准判断案件走向,辞职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参与办理戴某聪河源连平特大制毒案、杨某其河源紫金特大制毒案、广州某城建公司老总陈某钊贪污二审发回重审案等多起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工作,目前专注于刑事辩护。
广东格昂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卢文龙
先后任职于永旺金融服务(中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新三板挂牌企业票管家(上海)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在企业风控、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投资、税务信息交换政策研究与应对领域经验丰富。
广东格昂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邹嘉琪
深圳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学位
曾分别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实习。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办事认真负责。熟悉刑事案件程序、掌握刑事案件证据分析、焦点把握。
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 Juris Doctor学位
持有纽约州律师执照,熟悉英美法系。可以更好的理解在深外籍人士的思维方式,与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助格昂刑事诉讼团队为在深外籍人士提供更优质的刑事辩护服务。
02
经典案例总结
1.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深圳市广明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诈骗案(移送审查起诉159人)
3.深圳市光明滑坡案(当事人被不予起诉)
4.遵义市颜某某故意杀人案
5.杨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
6.蒋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不予起诉)
7.王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
8.郭某某走私贵重金属案
9.赵某某集资诈骗案
10.黄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1.杜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2.铁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13.金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改变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
14.陈某某贩卖毒品案(不予逮捕后撤案)
15.彭某某贩卖毒品案(改变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
16.李某某运输毒品案
17.董某贩卖、运输毒品案
18.朱某某故意伤害案(不予起诉)
19.福建吴某某受贿申诉案
20.王某某受贿案
21.吴某某贩卖毒品案
22.卢某某制造毒品案(制造“冰毒”1吨)
23.张某某运输800公斤“冰毒”案
24.浙江赵某某贩卖毒品死刑复核案
25.闫某贩卖毒品案
26.贺某某故意伤害案(不予起诉)
27.吕某某故意伤害案(缓刑)
28.陈某某开设赌场案
29.陈某某走私武器、弹药案(缓刑)
30.李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不予起诉)
31.廖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32.武某某诈骗案
33.周某合同诈骗案(无罪)
34.王某某合同诈骗案
35.周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36.戴某某开设赌场案(缓刑)
37.尹某某窝藏、包庇案
38.刘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不予起诉)
39.黄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40.黄某某单位行贿案
41.陈某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缓刑)
42.张某寻衅滋事案
43.王某信用证诈骗案
44.杨某某盗窃案
45.江某寻衅滋事案(免除处罚)
46.朱某某强奸案
47.徐某强奸案(不予逮捕)
48.杨某某诈骗案
49.陈某某信用卡诈骗案(免除处罚)
50.李某故意伤害案(不予起诉)
51.北京市董某被控扰乱社会秩序案
52.四川刘汉刘维被控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集团犯罪案
53.深圳广电系统冯某被控内幕交易案
54.深圳宝安周某被控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非法拘禁案
55.珠海张某被控走私普通物品案
56.广东二十一世纪传媒原总裁沈某被控新闻敲诈案
57.深圳南山罗某被控集资诈骗案
58.深圳公务员张某被控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59.青海谢某被控运输毒品案
60.广东河源戴某制造毒品案
61.广州白云城建公司总经理陈某贪污案
62.广东河源杨某贩卖毒品案
63.广东汕尾1.3吨特大可卡因跨国走私案
64.广东深圳陈某特大集资诈骗案
65.深圳“美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判决缓刑)
66.陈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侦查阶段予以撤案处理)
67.王某某集资诈骗案(成功改变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68.朱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不予起诉)
69.古某偷越国边境案(不予起诉)
70.贺某某贩卖毒品案(不予起诉)
71.程某某贩卖毒品案(发回重审)
72.黄某某贩卖毒品案(成功改变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
73.鲍某信用卡诈骗案(发回重审)
74.黄某某贩卖毒品死刑复核案
75.“深X所”平台诈骗案
76.何某“云联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77.王某某非法经营上诉案
78.陈某集资诈骗案
79.胡某某贪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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