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侦查机关作撤销案件处理

陈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侦查机关作撤销案件处理

承办律师:颜毅豪

 

一、【案情简介】

2018年,深圳市公安局以陈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
 
二、【辩护思路】

1、厘清陈某某与侦查机关认定的涉黑组织“大哥”的关系;
2、说明侦查机关指控的违法事实与所谓的涉黑组织无关。
 
三、【辩护效果】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侦查机关予以撤销案件。

 

四、【办案手记】

接到本案后,首先对当事人进行了会见,听取其辩解。随后和侦查机关的办案人员取得联系,把所了解的情况予以告知。在批准逮捕阶段,书面的辩护意见紧扣“陈某某不是涉黑组织的成员、其之前的行为与涉黑组织没有任何关系”这两个关键点进行论述,并且向检察官当面陈述辩护意见,最终取得完美的辩护效果。